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024-06-26 15:28:03 来源:天气频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结合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集中制的原则。第三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和法律在本县的遵守和执行;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第四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县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本县实际情况的,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第五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破坏****的行为。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照顾本县散居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困难;在处理涉及他们的特殊问题时,必须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妥善解决。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华侨、侨眷和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及其亲属在本县的合法权益。第六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侵犯公民权利、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七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对各民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法制、科学文化和****的教育,鼓励和引导城乡群众在不违背**和法律的原则下,制订和执行各种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守则、公约,加强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廉洁,尽职尽责,努力为各民族人民服务;必须反对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第八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各民族公民进行国防意识教育,依法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建设、拥军优属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等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第九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在中国**党的领导下,在马列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人民**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开放,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把自治县建设成为****、政治**、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自治地方。第二章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十条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布依族、苗族和其他民族代表的名额和比例,按照选举法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确定。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布依族、苗族人员所占的比例,可以略高于其人口的比例,并应当有布依族、苗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十一条自治县****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自治县县长由布依族或者苗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县****的其他组成人员中,布依族、苗族公民所占的比例,可以略高于其人口的比例,其他民族也应有适当的名额。
自治县****实行县长负责制,由县长主持本级****的工作。第十二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在尽量配备布依族、苗族人员的同时,也应配备其他民族的人员。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汉语文或布依语、苗语。第十三条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职能和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应当有布依族、苗族的公民担任院长或者副院长、检察长或者副检察长;在工作人员中,也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布依族、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本县通用的语言文字检察和审理案件,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本县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2006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结合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县是布依族苗族人民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境内除布依族苗族外还居住有**和其他少数民族。
自治县的区域界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确实需要变动的,由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与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第三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集中制的原则。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驻关索镇。第四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和法律在自治县的遵守和执行;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第五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规定的县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第六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教育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禁止民族歧视,禁止破坏****和制造民族**的行为。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保障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各民族的特殊问题时,必须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第七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侵犯公民权利、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八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华侨、归侨、侨眷,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同胞在自治县的合法权益。第九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各民族公民的国防教育,做好征兵、优抚、安置工作,加强民兵和预备役建设。第十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带领自治县各族人民,在中国**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自治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第二章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条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中各民族代表名额和比例依据法律规定,按照选举法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确定。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布依族、苗族公民所占的比例,可以略高于其人口的比例,并合理配备其他民族人员;应当有布依族、苗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十二条自治县****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县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县县长由布依族或者苗族公民担任。自治县****的其他组成人员中,布依族、苗族公民所占比例可以略高于其人口的比例,并合理配备其他民族人员。
自治县****实行县长负责制。

安顺市关岭县穷吗

答:穷,解放初期的关岭自治县是个落后的山区农业县,当时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仅25元。思想解放,劳动力才能解放。1978年,关岭全县人口最少、面积最小的顶云人民公社,率先试行“定产到组,超产奖励”的责任制,很快解决了农民温饱问题,成为中国农村**的一面旗帜。
**开放后,在土地贫瘠的石漠化连片地区群众艰苦奋斗,搬石造地,种植花椒,改善喀斯特地貌恶劣生存环境。解放初期的关岭,全县仅有1所中学、几所小学,在校学生数百人,青壮年文盲占大多数,经过70年的发展,关岭扫除了青壮年文盲,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形成基础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新格局。
随着中国不断的变化,关岭县也正一步一步前进。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县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进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镇,是指自治县****所在地和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镇建设区和因发展需要规划控制的区域。第四条城镇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应当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做到布局合理,规划科学,功能健全,环境整洁,成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第五条自治县****应当把城镇规划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城镇建设的投入。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城镇建设,谁投资谁受益;投资者享受自治县的优惠政策。第七条自治县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全县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城镇规划区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二章城镇规划及建设第八条自治县****所在地的城镇总体规划,由自治县****组织编制,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法定程序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报自治县****审批。
依法制定的城镇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和废止。第九条城镇规划及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确保安全,突出地方特色,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
规划区内的建筑物主要采光面之间应当保护合理间距。新开发区建筑物的高度与间距比例不低于1:0.8;旧城改造区建筑物的高度与间距比例不低于1:0.6。第十条城镇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的以外,实行有偿使用。
有偿使用的土地收益,由自治县****统一用于城镇的开发和建设。第十一条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服从城镇总体规划。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自治县****为实施城镇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第十二条在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书。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也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依法取得的各种建设证书,不得转让或买卖。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证书,符合条件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或者在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一年内未动工的,取得的证书自行失效。确需继续建设的,应当重新申报。第十五条城镇建设应当按规划将人行道、给水、排水、供电、消防、避雷、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绿化和环境卫生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定点位置设计,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原核发单位批准。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应当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位放线后方可开工。基础工程完工后,经复验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建设工程应当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依照程序报请验收。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好给水、排水、供电、消防、避雷、邮政、通信、通道、通风,采光等关系,并保持合理间距。
城镇规划区内私有房屋的改建,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不得侵占公用道路和其他公共用地。第十九条不得在规划的道路和公共用地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确需修建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手续,使用期满或者需要提前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拆除,并及时清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