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怎么样_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2024-06-17 05:03:02 来源:天气频道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不错的学校,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校规模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源自创办于1953年的河南省交通厅干部训练班,学校占地面积1086亩,拥有郑东新区、航海路、桃源路、新郑龙湖等四个校区和济源小浪底校外大型综合实训基地。

二、师资队伍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有教职工730人,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教师358人,高级职称149人,“双师型”教师382人;***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交通运输职业教学名师、省部级职业教育与工程技术专家库专家30余人。

河南交通(1)

三、办学理念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在“以人为本、通达于道”办学理念指引下,发扬“明德励志善学致用”校训传统,传承“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经世致用、唯实唯新”交院精神,培养了近10万名交通运输专门人才。

四、人才培养

学校与火箭军、空军、陆军等军种签署定向培养士官协议,培养优秀士官生,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引进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理念,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学院(简称bcit)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招收培养首批南非国际生,迈向国际化办学之路。

五、所获荣誉

2014年被命名为“河南省文明单位”;2015年被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2015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培养工作,2016年士官生规模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二,2018年成为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9年被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获评河南省文明校园。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简介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各专业新生在哪个校区)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总共有2个校区,分别为南校区、东校区。
一、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南校区: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东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文明路
二、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学校创办于1953年,隶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是一所交通运输特色鲜明的工科院校。学校历经河南省交通厅干部培训班、河南省交通运输干部学校、郑州交通专科学校、河南省交通学校等历史沿革。2004年,经河南省****批准升格为高职院校;2014年,被命名为“河南省文明单位”;2015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同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2018年,成为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成为全国200所、全省9所获批院校之一;2020年,获评“河南省文明校园”,被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确定为河南省“高职双高工程”建设单位;被国家邮政局授予“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2021年,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2022年,被《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评选为全国100所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
建校以来,学校在“以人为本、通达于道”办学理念指引下,发扬“明德励志善学致用”校训传统,传承“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经世致用、唯实唯新”交院精神,坚持“立足交通,面向社会,特色办学,质量立校”办学定位,为河南交通运输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多万名技术技能型人才,一大批校友成为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的技术专家和管理干部,为河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智力保障和技术服务。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原教育部部长周济,原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原河南省省长***,现河南省副省长霍金花,火箭军副政委禹光中将曾先后到学院考察调研,对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学校凭借先进的办学理念,优异的育人质量,良好的社会口碑,被河南日报社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十佳职业院校”“高质量就业示范高校”,被誉为“河南交通人才摇篮”。
条件优良设施完备,专业丰富师资雄厚
学校拥有郑东新区、航海路、桃源路、新郑龙湖4个校区和济源小浪底综合实训基地,总占地面积150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7.4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9亿元,总资产9.93亿元,图书馆藏书150余万册,花园式的校园、完善的实训场馆、现代化的图书馆、先进的体育馆、全国百佳食堂,为师生修身、治学、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条件。
学校设有五院四系二部:公路学院、汽车学院、物流学院、轨道交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筑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商务旅游系、航运海事系、公共基础教学部、文艺体育部。学校紧密对接交通运输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设专业39个,形成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智能交通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5个重点专业群,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示范专业、特色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及综合**试点专业12个,建成省(部)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1门,省级立体化教材5门。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52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3条第二项)

1、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2条。
2、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5条。
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4、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1.《河南省交通安全条例》第4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需要,可以扣留交通事故车辆、逃逸嫌疑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事故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收集其它和交通事故有关的证据,并妥善保管,检查、鉴定后应当立即反还。
2.《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的,经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2006年7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
县级以上****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六条县级以上****应当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布局和交通需求编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履行交通安全职责,公正执法,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县级以上****各部门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行相应的职责,并按照隶属关系指导和督促本系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制度,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做好机动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三)聘用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核实并登记其驾驶证和身份证件。
专业运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专业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机构,配备交通安全专职人员;录用驾驶人员驾驶营运车辆的,应当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专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建立安全行驶档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八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有关单位和媒体应当对社会公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报道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第九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提供志愿服务,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聘用的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人员,不得行使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权。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机动车前后的规定位置,各安装一面号牌;
(二)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三)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警示标志,摩托车等不具备携带条件的机动车除外;
(四)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不得在车身两侧的车窗和前后窗粘贴、喷涂妨碍驾驶视线的文字、图案,不得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
(六)不得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技术监控设施正常使用的装置或者材料。
大型货车必须具有符合标准的侧、后防护装置。道路施工、养护、环卫清扫、设施维修及绿化等专业作业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道路作业车辆安全标准。第十一条悬挂本省号牌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大、中型拖拉机以及大、中型客车,应当在车门或车厢两侧的明显位置喷涂单位名称或者车辆所有人住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大、中型拖拉机应当同时喷涂核定牵引量或者核定载质量;大、中型客车应当同时喷涂核定载客人数。
出租汽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出租标志,并在指定位置载明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字迹应当保持清晰、完整。第十二条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应当依法处理报废车辆,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不得利用报废车辆配件拼装、组装车辆或者出售报废车辆及其零、部件。